1.輻射供冷暖建筑應增強圍護結構保溫,絕熱,氣密程度,以盡量減少冷熱負荷。夏季炎熱潮濕地域,一般應同時設新風系統,輻射供冷不足以克服的冷負荷,由新風系統來補足。
輻射供冷系統只能除去室內的顯熱負荷,無法除去室內的潛熱負荷,應與送風系統相結合,室內部分顯熱負荷由輻射供冷系統承擔,送風系統承擔室內的全部潛熱負荷和剩余的顯熱負荷。
采用輻射供冷時,為了防止輻射面結露和增加舒適度,一般應設置除濕通風系統。
空調負荷由輻射面供冷量和新風系統提供的冷量和新風系統提供的冷量共同承擔,新風系統主要承擔房間濕負荷(潛熱負荷)以及輻射供冷量不足以克服的剩余顯熱負荷。
2.考慮到輻射供冷時存在著化學管材,填充層,找平層和面層的熱阻等因素,這里規定供水溫度高于室內空氣露點溫度0.5℃以上是比較安全的。輻射供冷時的供水溫度一般為12~20℃,供,回水溫差宜小于或等于5℃,其冷源可選擇的方式較多,如采用地下水直接作為冷源供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