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等發出了一個警示,要定期檢查鍋爐的安全性。那么,具體該如何操作,才能確保鍋爐的正常運作?采暖鍋爐不熱,又需哪些解決辦法?規范的操作流程和認真負責的態度才是確保鍋爐運作安全的首要之選。
1.鍋爐系統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相應證件上崗。
2.鍋爐操作人員要定期校驗、檢修或更換安全閥、壓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壓元件,確保其發揮正常的技術功能。每班鍋爐操作人員對水位表要進行一次沖洗,每周進行一次手動開啟安全閥,每月做一次安全閥自噴實驗,并詳細做好技術狀態記錄,備查。
3.嚴禁在鍋爐房內私自隨意動用有火作業。鍋爐房如需電、氣焊維修時,必須報請管理部門批準,并切斷氣源、確認室內無可燃氣體、且做好防護措施后,方可進行。
4.巡回檢查的路線。一般由爐前到爐后、爐下到爐上、由儀表、附件到管道,巡回檢查過程中,要對引風機、鼓風機及爐排等認真巡檢。檢查的主要內容有:鍋爐受壓部件可見部位有無鼓包、變形、滲漏;燃燒室內有無異常響聲;鼓引風機是否良好;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和儀表是否靈敏可靠;管道、閥門是否嚴密;閥門開關是否靈活;水泵運轉是否正常;除塵器是否磨損等等。
5.鍋爐要按照正規順序啟動。先啟動引風機,再開啟鼓風機,然后啟動出渣機,根據需要開啟爐排調速機,最后根據水溫、壓力等情況開啟淋浴、暖氣循環泵,并及時補水。鍋爐運行時,必須勤觀察,保持水位、氣壓正常穩定,不能忽高忽低。
6.維修保養的主要內容。壓力表損壞、表盤不清及時更換;跑、冒、滴、漏的閥門能修理的及時檢修或更換;轉動機械潤滑油路保持暢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檢查維修上煤機、除渣機、爐排、風機、給水管道閥門給水泵等;檢查維修二次儀表和保護裝置;清除設備及附屬設備上的灰塵。
7.對安全附件試驗校驗的要求。安全閥托運放氣或放水試驗每周至少一次,自動放氣或放水試驗每三個月至少一次;壓力表正常運行進每周沖洗一次存水彎管,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并在刻度盤上劃指示工作壓力線,校驗后鉛封;高低水位報警器,低水位連鎖裝置,超壓、超溫報警器,超壓連鎖裝置,每月至少作一次報警連鎖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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