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提出,供熱計量改革示范城市要重點推進六項工作。
一、是對供熱基本狀況、建筑基本狀況、供熱能耗、熱計量狀況進行調查統計。
二、是根據本地區節能減排的任務目標,編制“十一五”期間城市供熱計量規劃,規劃應包括既有建筑的供熱計量改造。
三、是依據當地“十一五”供熱計量規劃,選擇示范工程,制定2008年實施計劃。
四、是對于近期頒布的《節約能源法》《北方采暖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文件,各地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配套政策,出臺實施細則,完善設計和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制定城市供熱計量表具的管理辦法。盡快形成供熱計量政策支撐體系和技術保障體系。
五、是根據《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科學合理制定供熱計量“兩部制”熱價及供熱計量收費管理辦法。
六、是對參與供熱計量示范工作的設計、施工、管理和運行人員進行全員培訓。
據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把供熱計量示范城市開展工作情況,納入每年全國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的考核范圍,并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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