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冬天,南方集中供暖的呼聲便高漲起來,今年尤甚。地雖分南北,人并無不同,為何北方人家有暖氣,時時如春,政府還有補貼;南方人就得忍著、或者自己想辦法?可反過來,南方一定要走北方的老路嗎?若也集中供暖,能源支撐得起嗎?
該不該集中供暖?
又到一年中最冷的時候了,北方早已開始集中供暖,而生活在南方的人們,則要用五花八門的方式解決溫暖的問題。網絡上關于希望南方也采取集中供暖的呼聲很高,呼吁各地重視市民的冬季采暖需求。“都是南方,湖南和海南能比啊?”這句話引起了很多南方人的共鳴,以一條線來劃分采暖區域,讓不少生活在秦嶺淮河以南省市的居民認為不公平。(2013年1月3日《時代周報》)
應當說,即使是在我國南方這樣一個被某些專家定義為是溫暖氣候的地區,如果根據“相對濕度每上升一個百分點體感溫度下降0.2℃”這樣的常識來進行折算,也就是說,南方冬季各月實際體感溫度,平均大多數比實際溫度低10℃。因此,這樣的數據也足以能夠更為真實地反映出南方居民所感受到的寒冷要比北方居民更強烈。
集中供暖是否現實?
首先,南方特別是長江沿線,冬天確實非常冷。這些年來,全球變暖以后,水蒸氣蒸發量增加,冬天反而變得更加寒冷、更加潮濕,所以南方供暖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但是供暖和大規模集中供暖是兩個層面的問題,有些人提出來是不是能夠像北方一樣進行大規模集中供暖。首先,這樣做非常不經濟,北方像一些特別寒冷的地區,可能會達到210天供暖期,有些地方會達到180天,北京可以達到120天的供暖期,在山東等地可以達到大概90天的供暖期,但是南方有些地方恐怕都到不了60天,有些地方甚至可能只有40多天的供暖期,如果這么短的供暖期建設這么復雜的城市管網系統,每年運行的時間又非常短,再加上南方地下水位又非常高,管網損壞率非常高,所以從經濟性來說,肯定是不合適的。
很多家庭說,只要45天的供暖,像北方一樣大概一平方米交30塊錢,更多的老百姓可能也不愿意這么去交錢。所以在南方如何解決集中供暖問題,變成了非常復雜的問題。
從客觀實際出發,從其他角度來衡量集中供暖,它實施的難度還體現在需求和建筑設施上。
南方供暖因地制宜
(上海)專家建議發“冬季取暖費”
上海等長三角地區的集中供暖問題,在一些能源專家看來,遠不如研究政府補貼電費來得實際。
復旦大學能源經濟與戰略研究中心教授吳力波認為,政府可以考慮給予市民“冬季取暖費”,“這種補助的形式可以通過電費補貼實現,比如規定,平均氣溫低于5℃的天數達到多少,就上調基礎電量或者降低階梯電價等”。
也有不少專家建議,可以通過提高建筑本身的保溫性來解決近年來上海當地供暖的燃眉之急。據悉,上海新的建筑設計標準已經提高了建筑節能的要求,要求兼顧門窗的氣密性、墻體保溫隔熱等參數,提高建筑物室內的舒適性。
(合肥):選擇性配套非基礎配套
合肥市熱電集團負責人汪昌躍表示,南方集中供暖模式應該是基礎性配套和選擇性配套的復合體。“在合肥,對于有用熱需求的企業集中供暖屬于基礎性配套,對于居民而言,有需求、有消費能力、在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可選擇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是一種選擇性配套,不像水和電那樣屬于基礎性配套。”
合肥的供暖屬于選擇性消費,不像北方城市,家家有暖氣,家家有政府補貼,其費用根據物價局核準,對于統管小區,按面積收費為17.5元/平方米 /季,按流量算0.35元/千瓦時。而對于按面積收費的自管小區,熱電集團只負責蒸汽送到小區泵房,收取物價局核準的140元/噸的蒸汽價格,從泵房到業主家,則由物業公司維護運行,中間產生的費用,包括循環泵的電費、水費、蒸汽損耗費、人工費等等,都會轉嫁到業主身上。
集中供暖是否現實?
??2016-01-11 閱讀: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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