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物價局就新房第一年的取暖費問題做出明確答復:用戶有權申請暫不供熱,與是否新房無關。開發商要求已交付新房但不入住業主繳納全額取暖費是不合理的,用戶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向當地物價局舉報維權。
今年入冬以來反映的問題集中在新交付房的取暖費問題。很多戶主反映,物業要求不入住新房的業主繳納全額暖氣費的現象屢見不鮮,業主們期盼相關部門對此現象是否合理給出明確意見。
多家開發商說不論新房業主是否入住,第一年的取暖費都必須全額交齊。因為熱力公司第一年要進行管道測試,為了避免管道泄露等問題,業主都要將全額的暖氣費交到物業。
就此問題,熱力公司工作人員介紹:“熱力公司為了保證新房第一年供暖系統運行,進行供暖設備檢測,防止出現泄漏問題,要求開發商第一年向熱力公司繳納全額取暖費。協議只涉及開發商與熱力公司之間,與業主無關。對于已交付新建房屋,熱力公司沒有授予物業向業主收取暖費的權利。”
12月9日,河北省物價局責成相關部門就此問題作出明確答復:“按照河北省新出臺的《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第20條規定:”對首次納入供熱管網的新建房屋未交付使用前的熱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而對當年已經交付的房屋,不可片面理解為由業主承擔。對于居民用熱,我省有明確規定,業主有權申請暫不用熱,與是否新房無關。滄州居民可按本地相關規定繳納取暖費全額10%的空置費即可。開發商讓業主繳納全額取暖費的行為不合理,當用戶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當地物價局舉報維權。